課程名稱 |
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與商務 Law and Busin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
開課學期 |
112-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李素華 |
課號 |
LAW7280 |
課程識別碼 |
A21 M204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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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1.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霖1506 |
備註 |
由國內外知名律所律師及企業法務主管參與課程討論,上課週次配合邀請之實務工作者,開學第一周確定。週五單週上課。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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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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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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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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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因授課教師之國外客座授課時間,第一週(九月八日星期五)停課。
二、本課程是從法律實務及產業觀點,帶領修課同學理解及掌握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
三、本學期課程之前半段部分週數,由授課教師邀請之理律法律事務所張哲倫合夥律師,主導課程進行方式及課程討論,修課同學在課堂上除需參與討論及表達個人見解,亦需閱讀美國法院判決或期刊文獻,抑或提交中英文書狀資料(具體課程進行方式與內容,將於近期內與授課律師討論後確定)。
四、本課程之部分上課週數,會邀請國內律師主導及參與課程討論,以實務觀點去理解智慧財產制度。配合主導討論實務專家時間,部分週數之上課時間可能會更動。
五、課程需閱讀資料,有相當比重是英文文獻。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是從法律實務及產業觀點,帶領修課同學理解及掌握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鑑於智慧財產領域之法律實務工作(律師),高度倚賴英文,為訓練同學習慣未來之工作模式,修課同學需閱讀之資料,有相當比重是英文文獻。 |
課程要求 |
因授課教師之國外客座授課時間,第一週(九月八日星期五)停課。
本學期八次授課時間,於第二週上課確定;學期中不定時更改。配合授課律師及企業法務主管時間,亦可能一週上課三小時。
課程需閱讀資料,有相當比重是英文文獻。
課前閱讀資料,課程過程參與討論。
為使修課同學瞭解智慧財產訴訟實務運作,每位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擇期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旁聽至少一庭案件審理,智慧財產領域之任何類型皆可。字數最少500字,於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7:30以前以電子檔繳交(逾時或字數不符合,以零分計算)。旁聽案件庭期,可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網站查詢:https://ipc.judicial.gov.tw/tw/sp-tita-cont-091.html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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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為避免同一時段面談人數過多,抑或授課教師於校內外另有會議安排,請事前有電子郵件約面談時間。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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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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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課程參與 |
60% |
課前閱讀指定教材、課程參與討論 |
2. |
課程指定作業 |
20% |
視授課律師及企業法務主管要求 |
3.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旁聽心得 |
20% |
為使修課同學瞭解智慧財產訴訟實務運作,每位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擇期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旁聽至少一庭案件審理,智慧財產領域之任何類型皆可,於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7:30以前以電子檔繳交(逾時或字數不符合,以零分計算)。旁聽案件庭期,可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網站查詢:https://ipc.judicial.gov.tw/tw/sp-tita-cont-0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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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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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繳交方式 |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
考試形式 |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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